对于2010年教职工体检的通知
各部门
2010年度的教职工体检工作即将开始,现将体检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1、2010年7月31日前入职的教职工;7月31日后入职,未在医务所进行入职体检的教职员工;
2、在广州地区办理了定点医保的离退休人员,可选择在医务所或医保定点医院体检。体检结果(选择在医保定点医院体检的教职工交复印件)须在11月25日前交人力资源中心或各 院校人事处归纳入个人档案。
二、体检时间
11月16日(星期二)8:00~17:00,中午不休息。
三、注意事项
1、各部门到人事处领取《体检表》并及时派发到参加体检的教职工个人手上。
2、参加血酯检查的教职工请早上空腹(不能进食、喝水)抽血,其他体检教职工无需空腹。
3、体检后,有疑问的教职工可向医务所医生咨询。
4、除非指定人员进行心电图检查所需的费用由个人自理外,其余体检费用由教职工所在单位承担。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人事处
2010年11月11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