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信“内部购票”,正规渠道安心观演
来源: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近年来,各地大力发展演艺经济,通过举办演唱会、音乐节等方式拉动消费和经济增长,却有不法分子也盯上演出市场这块“肥肉”。近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判处虚构有特殊购票渠道可以买到演唱会门票、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的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基本案情
卢某看中演出市场持续火热的“商机”,于是在朋友圈及相关平台发布信息,谎称自己有个工作室,有充足的票源及门票购买特殊渠道,还虚构公司内部信息和聊天记录,以骗取他人信任。发布后,卢某陆续接到数十张购票“订单”。他按照票价涨价40%的价格向客户收取费用后,计划找“黄牛”买票以进行交付。
但在实际操作中,卢某仅实际交付两张演唱会门票,其他“订单”根本无法兑付。面对客户的再叁催促,卢某既无法交付演唱会门票,也拿不出钱退还客户,只能以“座位不够好”“下一场次”“需要点时间”等理由推脱拖延。
部分受害者意识到自己被骗后报警,卢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截至案发时,卢某从多名被害人手中骗取了6.7万余元购票款,均已挥霍一空。案发后,卢某的家属已代为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裁判结果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卢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郑昕
本案中,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微信等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卢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综合考虑卢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为有效打击遏制“黄牛”炒票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规范管理。2023年9月,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大型演出活动实行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所以,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方式、官方渠道购买演出门票,“内部购票”“黄牛抢票”等非官方购票方式不仅存在“钱票两空”风险,还有可能会造成个人信息泄露等不良后果。
法官提醒,追星要理智,购票需谨慎。一方面,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票;另一方面,在交易过程中要注意核对相关信息,保存好相关支付凭证等证据,对订票信息有任何疑惑的,联系正规票务公司客服进行确认,一旦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求助。大家共同努力,自觉抵制炒票倒票、非理性追星、不文明观演等行为,携手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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