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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对于征集十周年校庆文艺作品的通知

作者:管理学系 发布时间:2009-07-1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弹指一挥,春秋十度,2009年10月,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将迎来十年华诞。这是华立人回顾过去,总结经验,凝结人心,展示成就的历史时刻,也是我们展望未来,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再创辉煌的新起点。
  十年风雨兼程,十年硕果累累。在十周年校庆到来之际,让我们拿起手中的笔,发挥自己的文艺特长,共同讴歌你我的华立。画出你心中的华立,写出你的华立故事,泼洒你的热情,释放你的灵感。就在此刻请按下时间的快门,记录华立的十年,记录你我的华立。围绕“为华立作贡献,与华立同发展,与祖国共奋进”为主题,让大家更好地表达对母校的真情实感,学院现特面向全院师生和校友征集校庆文艺作品,具体详情如下:
  一、征集项目和要求
  1、征集项目:
  本次征集作品包括:(1)文学作品;(2)书画作品;(3)摄影作品;(4)文艺活动或活动创意策划。
  2、征集要求:
  (1)本次征集作品须原创,能够反映“为华立作贡献,与华立同发展,与祖国共奋进”的十周年校庆主题。
  (2)来稿请在作品上注明姓名、单位或年级专业班级及联系方式。
  (3)参赛者需提交《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十周年校庆文艺作品征集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参赛者可在学院网页下载电子表格填写、打印,但须作者亲笔签名),并把电子文档发送到比赛专用邮箱(edp_2001@sina.com)。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体华立在校师生,世界各地、各行各业的华立校友,也热情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
  叁、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09年9月中旬,具体时间如下(若有其他时限要求请直接与院团委办公室联系)。
  四、具体形式与要求:
  1、文学作品:作品体裁不限、字数5000字以内,主题鲜明、立意深刻、契合十周年校庆。每人投稿不超过两篇,可投纸质版或电子版。纸质版要求用原稿纸,字体端正,书写清晰;电子版要求飞辞谤诲文档,四号宋体字。
  截稿时间:2009年9月18日
  责任部门: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放飞文学社
  配合单位:各学部团总支
  2、书画作品:作品形式、字数、篇幅均不限,主题鲜明、立意深刻、契合十周年校庆。建议作品自行装裱参评。
  截稿时间:2009年9月24日
  责任部门: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书画协会
  配合单位:各工会小组、各学部团总支
  3、摄影作品:作品须取景华立校园内,形式不限、字数不限、篇幅不限,主题鲜明、立意深刻、契合十周年校庆。图片要求闯笔骋格式或者冲印版,视频、贵濒补蝉丑普通格式均可。
  截稿时间:2009年9月18日
  责任部门: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摄影协会
  配合单位:各工会小组、各学部团总支
  4、校庆纪念文艺活动或活动创意策划:文艺活动形式、人数、专业年级均不限,主题鲜明、立意深刻、契合十周年校庆。活动创意策划文书,形式不限,需简明介绍创意内涵和实施方式即可。
  截稿时间:2009年9月15日
  责任部门: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艺术团
  配合单位:各学部学生艺术团
  五、评选办法
    学院将邀请相关专业的老师组成评委会,对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进行公正的筛选和审核。从作品的专业角度,与十周年校庆的契合程度,反映的真情实感等方面进行评估。入围作品将在网上发布,征求广大师生意见,经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商议确定获奖作品。
  六、奖项设置
  1、文学、书画、摄影作品奖项设置:一等奖各2名,每人奖励150元(或价值相当的奖品);二等奖各4名,每人奖励100元(或价值相当的奖品);叁等奖各6名,每人奖励50元(或价值相当的奖品);优秀奖各10名,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
  2、校庆文艺活动或活动创意策划奖项设置:第一名1人,奖励150元(或价值相当的奖品);第二名1人,奖励100元(或价值相当的奖品);第叁名1人,奖励50元(或价值相当的奖品);优秀奖6名,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
  3、对于所有入围和获奖的作品,学院将颁发荣誉证书。
  4、对于富有创意、设计元素被着重采纳的作品,其作者将被邀请参与十周年校庆相关组织策划。
  5、对于获奖作品,其作者将被邀请出席十周年庆典大会。
  七、提交方式
  专用邮箱:(电子版作品)edp_2001@sina.com
  投稿地址:(纸质版作品)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团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2906431
  八、其他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由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院办公室、学院团委负责实施。
  2、入围和被采用的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所有,学院可根据需要用于校庆活动及学院形象的宣传展示,以及在校庆纪念品、印刷品上标记和使用等。
  3、应征作品的标志图案和相关内容等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构成侵权。征集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4、如果需要了解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十周年校庆的有关信息,请登录学院主页()或校庆主页(
  5、本启事由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十周年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办公地点:综合楼212学院办公室。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二〇〇九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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