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求职的盲点与权利
据新闻晨报报道,上海公共招聘网31日公布了对200多名应届毕业生的求职调查。调查显示:52%的被调查者将适合的工作与兴趣划上等号,认为满足了兴趣就等于找到了适合的工作。但据调查,这些所谓的兴趣,绝大部分属于一时的好奇和冲动。
调查在问及“什么是适合的工作”时,除了将“适合”=“兴趣”外,有32%的人认为“适合”=“面试技巧”,有16%的人认为“适合”=“应届生专用岗位”。强调兴趣的应届毕业生认为,有兴趣就会有动力投入到工作中。但据调查,这些应届毕业生兴趣的变数大、冲动性强、变化快,稍遇挫折就很快改变兴趣。
职业指导专家认为,凭借一时冲动和兴趣找工作,不但难以找工作,就算找到,也难以长久。应届毕业生还是应该从培养能力、增强认知出发,逐步增加知识、技能、社会阅历、综合能力等的积累,在社会实践中培养工作兴趣,发展自己的事业。
最近记者参加了一个毕业生辅导会,了解到大学生的六大权利。
第一,获得就业信息的权利。
第二,接收职业指导的权利。
第三,获得被推荐的权利。
第四,选择就业与否的权利。
第五,公平被录用的权利。
第六,求偿的权利。
除以上权利外,大学生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合同的同时,要注意就业单位是否为大学生购买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国家规定公司必须为其员工购买的,所以请初次就业的同学们要特别留意以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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