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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信息

对于做好2014-2015学年特殊困难补助金的通知

作者:计算机系 发布时间:2015-05-1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学院各学部:
    为确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安心就读、顺利完成学业,激励贫困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我院设立“特殊困难补助金”用于资助贫困生。现将开展2014-2015学年特殊困难补助金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殊困难补助金类型及奖励金额
“特殊困难补助金”分为叁类,第一类自强不息、成绩优良的特困生,资助金额视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而定;第二类提前偿还贷款的应届毕业学生,资助金额500元/人;第叁类贫困生,资助金额400元/人。
二、评审时间
2015年5月11日—6月3日,共23天。
叁、评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四、组织机构
各学部和各班级分别成立评选领导小组、民主评议小组具体负责特殊困难补助金的评审工作。
五、申请条件
第一类自强不息、成绩优良的特困生:经过贫困认定(有贫困证明)的特困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良,工作表现突出,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
第二类提前还款的贷款学生:在学校贷款的应届毕业学生,在3-6月申请提前还款,并还清全部贷款,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
第叁类贫困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学习成绩良好,能顺利完成学业,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
六、评审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5月11日—15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金申请表》,向评议小组提出申请;选出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并于班级和学部范围内公示叁天。
2、民主评议(5月18日—5月20日):评议小组召开会议,对申请特殊困难补助金的同学的资格进行评议和审查,填写《班级评议表》,确定初选名单后上报学部;
3、学部初审与公示(5月21日—5月27日):学部评选小组召开会议,根据贫困生认定结果和目前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确定学生的困难程度,结合学生综合测评情况,在充分了解、认真认定的基础上,根据学院下达的名额进行评选,确定名单后在本学部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资料527下午上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院复核与公示(6月1日—6月3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初审名单和申请表进行复核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体研究审定后,在全校进行名单公示。
七、评审工作要求
1、宣传到位,正确引导。各学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生申报;做好宣传工作,传达国家和学校对广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并借此机会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正确引导。
2、按时报送材料。具体包括:
(1)《2014-2015学年特殊困难补助金名单汇总表》
(2)《特殊困难补助金申请表》
(3)《2014-2015学年特殊困难补助金班级评议表》
(4)第一类资助学生的优秀事迹材料;
(5)第二类资助学生的还款结清凭证;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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