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做好“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的紧急通知
为助力大学生就业创业,团省委联合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十家单位开展“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以下简称“展翅计划”)。该行动已于7月4日正式启动。为进一步做好“展翅计划”的岗位申报和对接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改进工作方式,切实落实好前期摸查阶段有意愿见(实)习学生和后期新报名学生的具体见(实)习需求,明确“展翅计划”操作步骤,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落实好前期摸查阶段报名学生的见(实)习岗位安排。为摸查了解全省大学生假期实习、见习的整体需求,团省委于6月7日面向全省高等院校展开了需求调查。根据6月15日信息上报情况,全省共有56所高校参与了调研,共73006人有暑期见习实习的意愿。为优先满足有实习见习意向学生的整体需求,便捷高效地开展岗位申报工作,突出申报过程的公平公正原则,经过对“展翅计划”网站结构调整和岗位信息升级,现根据实际情况,已就岗位申报方式做出如下调整:
1.见(实)习岗位申报与定岗。学生可通过登陆“展翅计划”主页()或手机平台(鲍罢颈辫蝉手机础辫辫)注册个人信息,浏览岗位情况,自主选报岗位。每人可根据岗位申报热度合理申报叁个见(实)习志愿,岗位申报于7月15日24:00截止报名。为保证本次“展翅计划”的岗位确定公平公正,定岗将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每个岗位根据岗位需求抽出相应人数的报名者。抽签分两次,分别在7月12日及7月15日进行。定岗将根据报名者的第一、二、叁志愿逐个逐抽签,对于叁个志愿都没有录上而又服从分配的报名者,系统将根据报名者家庭住址信息抽签并随机分配该地见(实)习岗位。岗位分配信息将于7月16日在网站上公布。
2.优先安排参与前期摸底调查学生的见(实)习需求。根据前期56所高校反馈的调研情况,系统将自动优先安排该批学生的见(实)习申请,落实调研需求。
3.岗位对接。“展翅计划”报名情况将直接发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市、县(区)团委,由所在地县(区)团委统筹安排,联系报名学生和用人单位,具体开展岗位对接。拟定于7月18日至22日为集中报到对接时间。
二、做好后期新报名学生的宣传动员和岗位申报工作。原来没有参与调研摸底的学校可动员该校学生通过网上或手机平台注册报名,申报“展翅计划”见(实)习岗位。新报名学生的报名和岗位申报流程可参照上文所述,申报岗位并参与定岗抽签,由县(区)团委通知上岗报到。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各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应配合做好如下工作:
1.做好“展翅计划”的说明解释和动员鼓励工作。由于“展翅计划”任务安排,报名流程经过了改进和完善,网页结构和岗位信息都有较大的调整。各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应结合当前情况做好“展翅计划”的说明和解释工作,在校园内广泛宣传报名与岗位申报流程,说明到岗程序,鼓励和动员该校学生积极报名,参与假期见习实习。
2.做好“展翅计划”的责任落实工作。各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应派专人专项负责“展翅计划”,做好与团省委学校部的对接联系工作,及时反馈学生情况和意见建议,做好“展翅计划”开展期间值班答疑和学生动员工作。
三、做好大学生思想引导和上岗教育工作。“展翅计划”主要服务我省大学生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优质见(实)习岗位中去学习锻炼,但是由于当前我省见(实)习需求较大和现有优质岗位较少的问题,今年“展翅计划”暂采取以抽签方式分配岗位,各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应做好报名大学生的申报建议和思想引导工作,注意引导大学生科学合理申报岗位,鼓励大学生到基层中去锻炼,到多种岗位中去提高,并做好落选大学生的精神鼓励和说明解释工作。应加强申报学生的上岗教育工作,开展见(实)习学生上岗前的动员培训,强调见习实习纪律,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明确义务权利,保证“展翅计划”顺利有序开展。
各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应将“展翅计划”纳入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总体安排,探索建立会同用人单位加强见(实)习大学生的管理、激励和表彰机制;设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做好大学生创业的基础培训和创新创业项目的培育资助工作等;组织见(实)习大学生总结分享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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