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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对于规范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5 10:43: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二级学院:

为了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更好地培养应用型人才,提升实验室利用率,各学院实验室应当以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开放,增加实验室的开放时间和开放内容,以充分发挥实验室资源的效益。为规范实验室开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放类型

所有的开放性实验项目需在学校实验室进行,且有实际的实验操作。实验室开放性项目开放形式主要包括以下5种:

1.教学强化型开放实验。教学强化型开放实验主要针对教学计划内实验项目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实验室空闲的情况下,开放实验室,由学生在开放时间自由选择,补做或加做教学计划内的实验项目,实验后作业完成等学习活动,提升教学计划内的实验项目学生的学习成效,此类开放项目无需安排教师指导。

2.实验技能加强型开放实验。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内实验项目以外扩展的实验项目,教师开放教学计划外扩展的技能加强型的实验项目,由学生自行选择,教师参与指导。

3.学生参与教师科研型开放实验。学院实验室定期发布本学院教师科研项目中的开发研究课题,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

4.学生科技活动、学科竞赛型开放实验。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结合实验室的方向和条件,联系到相应实验室和指导教师开展实验活动。学院可自选各专业与实验相关的重点础类学科竞赛,在实验室组织竞赛培训,以此来选拔优秀的学生参赛。部分专业的学科竞赛不需要在实验室进行训练,不属于学科竞赛型开放实验范畴。

5.学生兴趣培养和应用技能提升型开放实验。针对学生兴趣爱好开放实验室,如摄影实验室(培养摄影技能)、模型制作实验室(模型制作)、影视制作实验室(音视频节目制作)等。

二.开放时间

1.无教师指导的实验室开放项目,在教学周第1周-第18周实验室空闲情况下均可开放给学生做自由练习,开放学生人数不限,实验室管理人员做好值班和实验室开放工作。

2.需教师指导的实验室开放项目原则上在教学周第3周-第16周进行;开放在周一-周五晚上或周六周日实验室空闲的时候,原则上周一至周五白天不安排。

3.同一实验项目每学期开放学时不超过8学时,每周不超过4学时,鼓励教师开设丰富的开放性实验项目供学生选择。

叁.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验室的具体实际制定实验室开放实施方案(见附件1)和开放计划(附件2),提交电子档及盖章纸质档至教务处熊吉敏老师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祝振宇老师备案,截止时间3月7日。开放计划可先提交3-9周开放计划,10-16周开放计划于4月18日前提交。

2.各二级学院要将实验室开放计划通过各种形式及时通知学生和指导老师,并做好计划内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组织工作,教务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按提交的开放计划安排人员进行巡查,并如实记录各实验室开放计划实施的情况。若开放计划有调整,请及时告知教务处熊吉敏老师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祝振宇老师更新开放计划。

3.实验室主任具体负责实验室的开放工作。应充分利用现有实验教学条件,统筹规划实验室开放工作,实验室开放工作可适当向工作量不够的老师倾斜,优先安排工作量不足的本校老师承担实验室开放的指导工作。

4.实验室开放期间,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工作,要按照申请人的要求,提前调试好相关硬件和软件工作,督促开放实验室使用人做好安全和卫生工作,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对每次开放情况进行拍照留存(可在课前、课中、课结束前叁个阶段拍照留存,要有时间地点标志),以备检查并作为核算工作量的支撑材料。

5.指导老师负责执行开放性实验项目教学工作,包括实验项目的讲解、指导答疑等工作。指导老师要注意学生实验成果的记录、保存和运用。可在课前、课中、课结束前叁个阶段拍照留存,要有时间地点标志。实验项目完成后,学生及指导老师应认真填写开放性实验项目完成情况登记表(附件3),以备检查并作为核算教师指导实验室开放项目工作量的支撑材料。

6.教师指导开放性实验项目教学工作量由学院审核认定,开放性实验项目选择学生人数小于5人原则上不开放,若有特殊原因需开放,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核认定通过后,可按相应系数认定工作量。

7.开放性实验项目实行登记制,学生进入实验室要在签到表上签到(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签到表),学生实验前需在实验室开放记录本上登记实验项目等信息。

8.实验室管理员和实验指导老师要督促进入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损坏仪器设备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9.各二级学要注意实验室开放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做好总结工作,学期末教务处将对本学期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开放情况进行检查并作为学院考核的内容之一。

 

附件1:学院实验室开放实施方案

附件2:实验室开放计划表

附件3:开放性实验项目完成情况登记表

 

 

相关附件.zip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2月27日





终审: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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