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做好2011年广东省大学生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以空前的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为贯切落实教育部《对于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1号)精神,宣传和普及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使各项政策深入民心,真正落到实处,现就做好2011年开展大学生就业政策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就业政策宣传工作
大学生就业政策宣传作为政策执行的起始环节,同时也是政策执行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关系到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切落实,关系到高校的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关系到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仍然严峻,各高校必须认清当前形势,充分认识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和社会责任感,自觉担负起宣传国家就业政策、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念的责任,并作为就业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予以落实。要积极宣传大学生就业政策的意义、目标及实施政策的具体方法和步骤,为正确有效地执行政策、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要充分掌握开展大学生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的规律,了解大学生接收就业政策信息的途径和习惯,引导大学生学会如何获取政策信息,使大学生了解政策、熟悉政策、用好政策,认清政策方向,在就业过程中享受政策带来的便利。
二、 认真策划,多渠道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工作
各高校要积极探索大学生就业政策宣传的规律和手段,更新宣传理念,改进宣传方式,创新宣传机制,优化宣传环境,提升宣传效果。建立和完善就业政策宣传的长效机制,把握大学生就业政策导向,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学生就业政策宣传活动,形成“全员参与,形式多样,师生普及,效果显着”的就业政策宣传工作新局面。
(一) 组织就业政策的学习和研究活动
各高校要围绕大学生就业政策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就业工作主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带头研读和领会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各高校要组织开展就业工作人员培训,对就业工作人员、就业指导课教师等进行就业政策培训,使其熟悉就业政策,随时帮助大学生释疑解惑。
(二) 开展就业政策“六个一”宣传工作
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开展大学生就业政策六个一“宣传工作。一是在校内组织一次“就业政策咨询月(周)”活动。咨询月(周)活动期间,各高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安排熟悉就业政策的人员和就业指导(包括心理咨询)老师在指定时间内现场或在线解答大学生提出的就业政策、就业手续办理、职业生涯规划等问题;二是在二级学院(系)组织一场就业政策专题讲座。各高校要组织相关专家为大学生解读当前就业形势与就业政策,指导大学生科学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和择业求职活动;叁是在班级(支部)开展一次政策学习主题班会(支部生活会),充分调动大学生学习政策、熟悉政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四是编写一本就业政策宣传小册子。各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将本校大学生在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并编印成册,对基层就业、入伍服义务兵役、受聘科研助理、自主创业、就业援助等各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让每位大学生都清楚了解各类就业政策、就业手续和就业服务等内容;五是建立一个就业政策宣传网页。各高校要不断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化平台,在原有就业信息网的基础上建立就业政策专题网页,方便大学生及时、快捷、准确地在网上查询就业政策;六是组织一次大学生就业政策征文活动。通过征文活动了解大学生在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过程中遇到的疑惑、困难和解决的途径、办法,加深大学生对就业政策的理解,引导大学生把就业政策运用到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过程中。
(叁) 营造良好的就业工作舆论环境
为扩大就业政策在社会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我厅将与各大有关媒体密切配合,通过全方位、多层次、高密度的宣传,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有。各高校要把新闻宣传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把新闻媒体作为推动就业工作的重要力量,主动地与各地宣传部门联系,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就业政策、就业工作成效和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高度关注舆情动态,保持与新闻媒体的良好沟通,主动引导舆论,加强正面宣传,严守宣传纪律,争取社会的积极关注和良好反响。
叁、 加强领导,做好就业政策宣传工作
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对于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1号)要求,加强对大学生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就业政策宣传纳入到学校就业工作的总体部署中去。要正确把握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引导大学生客观、更改、辩证地认识当前工作就业形势,帮助大学生解疑释惑、增强信心、稳定心态,多渠道积极就业。引导学生进一步转变就业观念,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积极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唱响到基层就业的主旋律。除按我厅统一要求组织好相关宣传活动外,各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就业政策宣传工作,不断探索和丰富就业政策宣传手段,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就业政策宣传的长效机制。
四、 加强督查,确保就业政策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大学生就业政策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各高校应积极开展大学生就业政策宣传工作“回头看”,对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查缺补漏。加大对二级学院(系)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的督查力度,督促检查宣传活动落实情况。各高校要将大学生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纳入各院系年度考核工作要点,以推进大学生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的制度化、常规化。各高校要在5月底前将本校就业政策宣传工作进展、主要做法等书面报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我厅将根据工作进度和需要,适时对各高校政策宣传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式作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系人:李国栋;联系(传真)电话:020-37628812;电子邮箱:foot@gdhed.edu.cn。
二0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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