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对于做好2025年民政部部级课题(专项业务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民政重要理论、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研究,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根据《2025年民政部部级课题(专项业务类)申报指南》,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选题
申报者可围绕选题,结合当前我国民政工作实际以及自身研究专长,提出立项申请。本次选题范围见附件1,请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民政部部级课题申报书》(附件2)。
二、研究要求
(一)课题研究须遵守民政部科研课题管理要求,紧扣主题,摸清现状,解剖问题,提出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的政策建议。研究报告须观点明确、结构清晰、内容详实、行文流畅,要达到公开发表和出版的要求。
(二)报告正文部分原则上不少于20000字。课题报告应有案例、实证、调研数据分析,或者有国内外经验剖析,内容不少于总报告字数的1/4。课题报告中涉及的概念、理论、背景、研究框架等请用简略和概述方式撰写,原则上不超过1000字。课题报告中基于数据研究、模型研究的结论和描述需用通俗易懂方式表达,建议把数据研究、模型推导过程等作为附件。课题报告须有不少于3000字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叁)课题组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以书面(3份,格式参见附件)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将最终研究成果报送民政部。民政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报告进行评审,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研究成果不合格的课题,不予结题。
(四)研究成果由民政部和作者共同所有,民政部享有课题成果发表、发行、改编、汇编等相关着作权利。文字责任由课题作者负责。如需公开发表或发布的,应注明为“2025年民政部部级课题研究成果”。
(五)课题报告有关版权、版式、注释及学术规范等要求参见《课题报告写作要求》(附件3)。
叁、经费支持
获得立项的课题,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四、申报方式
请申报人将《申报书》提交至所在学院。请各学院做好本单位材料汇总及审核工作,于2025年3月18日(星期二)17:00前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申报书》请以“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发送至科研处李惠民;纸质材料(础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左侧装订)请提交至综合楼-318。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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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5年3月14日
(联系人:李惠民,联系电话:020-8290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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