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档案建设管理的办法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档案管理规范&苍产蝉辫;
为了加强我院教学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管理、教学活动、教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提高教学档案的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逐步实现教学档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并为今后考核教学档案工作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档原则
教学档案的建立必须坚持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的原则。
1.完整性:即所有对于课程的教学内容应全部归档;
2.真实性:即课程的教学档案应是该学期真实教学情况的记载;
3.准确性:即教学内容及相关信息应准确无误。
二、建档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课程档案项目及内容
建档内容包括:
1.课程建设规划。
2.课程教学大纲及实验教学大纲(含原版、修订版)。
3.所用教材及辅导材料(用础4纸复印使用教材、实践指导、习题集等的封面及目录)。
4.课程电子教案或讲义、课件。
5.课程考核材料:试题库、试卷库或考试样卷 (A/B卷并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
6.学年课程表。
7.学年任课教师名单。
8.学年教学日历。
9.课程教研教改活动有关资料(包括集体备课、试讲、听课、讨论等)。
10.课程立项建设有关材料(含省级一流、校级一流程等的项目申报书、立项通知、中期检查材料、结题书、获奖证书等)。
11.网络课程建设情况及课程网址。
12.其他有关材料。
上述建档项目的材料可用原件或复印件。
试卷档案档案与课程档案请对应归档。
说明:本档案材料由课程主讲教师负责提供,以教研室为单位建设,最后归到办公室统一归档,在建设工作中,教学秘书协助课程负责人整理建立。
(二)试卷档案项目及要求
1.试卷装订封面
2.空白试卷
3.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4.考场登记表
5.成绩登记表
6.试卷分析表
7.学生考试试卷(按成绩登记表的顺序排序)
说明:(1)封面统一格式;(2)考试管理材料除封面统一格式外,其项目按照 教务处的通知执行;(3)跨年级、跨专业修读试卷单独装订,并与成绩登记表一同归入同一课程试卷盒内;(4)本档案材料由课程主讲教师提供,教学秘书负责 整理建立;(5)本档案材料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五年。
(叁)实践档案项目及内容
1. 制度建设及相关文件(包括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各门课程的实践教学制度及措施等)。
2.教学技能强化培训方案。
3.实践教学情况一览表、教学成绩一览表;
说明:(1)封面统一格式;(2)本档案由教学秘书负责整理建立。
4.教研与科研材料:
(1)各类教研或科研项目的有关材料(含项目申报书、立项通知、中期检 查材料、结题书、获奖证书等);
(2)发表或参评的教学、教改论文的全文,专着的封面及版权页,及获奖通知、获奖证书(全复印件);
(3)发表或参评的科研论文的全文,专着的封面及版权页,及获奖通知、获奖证书(全复印件)。
5.其他有关教学档案的材料
(1)接受各类培训、进修的有关材料(如通知与结业证书等);
(2)其他与教学相关的或科研促进教学的相关材料;
(3)与教学相关的成果证书(复印件)。
说明:本档案由教师个人提供材料,教学秘书协助整理建立。
(四)其他档案材料项目及内容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计划、规定及各种规章制度、办法等。
2.教学综合性文件材料:本部门制定的各种教学管理制度、规定、办法、条例;教师与实验人员基本情况及工作量;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表等。
四、档案建立办法及要求
1.课程档案以课程为单位建立,教师业务档案以个人为单位建立。建立以后,原则上每学期完善一次;
2.考试档案、实践教学档案于相关工作完成时建立;
3.封面目录、档案盒脊背标签均按教务处统一样式制作。页面大小与档案盒面黑框内沿一致;脊背标签宽度与档案盒厚度一致,长度按所附样式裁切,并与档案盒脊背上框黑线对齐粘贴即可;
4.所有档案均由马克思主义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定期(每学年 末)督促教研室将有关材料交教学秘书归档,并负责审查、验收;
5.凡已归档材料不得私自涂改或撤换;
6.必要时移交学校档案室存档。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学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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