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立学院员工及其家属集体户口迁入(出)指南
广州华立学院员工及其家属
集体户口迁入(出)指南
为便于我校员工及其家属(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在广州落户,确保员工及家属能顺利办理集体户口迁入,特制定以下集体户口迁入流程及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员工可根据此指南办理迁入手续,同时,离职或工作变动时,员工应及时办理户口迁出。具体事项如下:
一、适用范围
员工范围:广州华立学院正式在职员工,包括全职、专职人员、没有集体户口的华立集团附属单位人员。
家属范围:员工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
二、迁入条件
员工及其家属需符合以下条件,才可申请办理集体户口迁入:
(一)无合法住宅类房屋:员工及其家属在本市无合法的住宅类房屋产权。
(二)无法投靠直系亲属:员工及其家属无法通过投靠直系亲属方式落户广州。
叁、集体户口迁入申请流程
(一)提交申请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员工及家属)。
2.本人及家属无合法住宅类房屋证明(如无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
(操作步骤:1-打开微信,搜索并进入“粤省事”小程序; 2-登录后,在首页选择“不动产服务”或“住房服务”; 3-按照提示进行身份验证,即可查询个人名下房产信息。)
(二)材料审核:
员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将对上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材料空白处签字+审核通过+审核时间),确保符合迁入条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员工,将书面告知原因。
(叁)提交人事处审核:
学院办公室主任审核通过后,员工需将材料提交至学校人事处,由人事处进行最终审核。
(四)办理集体户口迁入手续:
经人事处审核通过后,材料留存人事处。学校将协助员工及其家属办理户口迁入集体户手续,为员工开具一份《集体户口入户意见书》、集体户首页。(详情见附表1)
四、员工离职或工作变动时的户口迁出要求
员工离职/解聘时户口迁出:
(一)员工在离职或解聘时,需办理个人及其家属集体户口迁出手续。
(二)离职或解聘后,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人事处报告,并配合办理迁出手续,不允许推诿或拖延:
五、报备要求:
无论最终迁入是否成功,员工应及时向学校人事处报备,确认迁入/迁出状态。
六、注意事项
(一)材料真实性: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员工将承担相应责任。
(二)迁入成功与否的报备:员工迁入成功与否,应及时向人事处报备,确保学校记录准确。
(叁)及时办理迁出:如员工离职或发生解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迁出手续。
七、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员工可联系学校人事处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20-82905426。
附表1:《集体户口入户意见书》、《集体户首页》电脑企微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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