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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州华立学院员工及其家属集体户口迁入(出)指南

发布时间:2025-03-31 15: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州华立学院员工及其家属

集体户口迁入(出)指南

为便于我员工及其家属(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在广州落户,确保员工及家属能顺利办理集体户口迁入,特制定以下集体户口迁入流程及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员工可根据此指南办理迁入手续,同时,离职或工作变动时,员工应及时办理户口迁出。具体事项如下:

一、适用范围

员工范围:广州华立学院正式在职员工,包括全职、专职人员没有集体户口的华立集团附属单位人员。

家属范围:员工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

二、迁入条件

员工及其家属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办理集体户口迁入:

无合法住宅类房屋:员工及其家属在本市无合法的住宅类房屋产权。

(二)无法投靠直系亲属:员工及其家属无法通过投靠直系亲属方式落户广州。

叁、集体户口迁入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员工及家属)。

2.本人及家属无合法住宅类房屋证明(如无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

操作步骤:1-打开微信,搜索并进入“粤省事”小程序 2-登录后,在首页选择“不动产服务”或“住房服务” 3-按照提示进行身份验证,即可查询个人名下房产信息。

材料审核:

员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将对上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材料空白处签字+审核通过+审核时间,确保符合迁入条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员工,将书面告知原因。

提交人事处审核:

学院办公室主任审核通过后,员工需将材料提交至学校人事处,由人事处进行最终审核。

办理集体户口迁入手续:

经人事处审核通过后,材料留存人事处。学校将协助员工及其家属办理户口迁入集体户手续,为员工开具一份《集体户口入户意见书集体户首页详情见附表1

四、员工离职或工作变动时的户口迁出要求

员工离职/解聘时户口迁出:

员工在离职或解聘时,需办理个人及其家属集体户口迁出手续。

离职或解聘后,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人事处报告,并配合办理迁出手续不允许推诿或拖延:

五、报备要求:

无论最终迁入是否成功,员工应及时向学校人事处报备,确认迁入/迁出状态。

、注意事项

(一)材料真实性: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员工将承担相应责任。

(二)迁入成功与否的报备:员工迁入成功与否,应及时向人事处报备,确保学校记录准确。

(叁)及时办理迁出:如员工离职或发生解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迁出手续。

、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员工可联系学校人事处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20-82905426


 

附表1:《集体户口入户意见书、《集体户首页》电脑企微申请流程):

 


 


广州华立学院员工及其家属 集体户口迁入(出)指南.docx


终审: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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