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推荐2021年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的公示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总工会《对于开展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各单位推荐、学校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学校研究确定,推荐陈秀春为2021年南粤优秀教师、刘俊涛为2021年南粤优秀工作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3日止,共5个工作日
对以上推荐情况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到学校相关部门反映,人事处郑老师 120206367@;反馈情况须实名并提供具体事实材料;无实名和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人事处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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