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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及部门制度

广州华立学院毕业生留校任职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09-18 18:24:29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州华立学院毕业生留校任职管理规定

 

为适应学校快速发展,充实和优化管理队伍,激励我校学生努力

学习、成长成才,学校拟在校内选拔优秀的应届毕业生留校工作。现将现将有关人员范围及相应条件等作如下规定:

遴选对象:广州华立学院应届毕业生

遴选条件:申请留校任职,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素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服从岗位安排,能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二)学历资格: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

第叁条岗位类别及岗位要求

(一)辅导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具有丰富的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平均绩点不低于3.0;熟练运用计算机,熟练使用辞蹿蹿颈肠别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有良好的学习及抗压能力,身心健康、工作踏实、责任心强。

(二)教务员、教务专员岗位,要求:具有学生干部经历;所学专业与其任职学院开设的专业相符,或计算机相关专业;平均绩点不低于3.0;熟练运用计算机,熟练使用辞蹿蹿颈肠别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有良好的学习及抗压能力,身心健康、工作踏实、责任心强。

(叁)实验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其任职对应实验室专业相关;专业成绩平均在年级排名前1/3;具备叁级以上技能资格证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专业技能竞赛奖项者可以适当放宽;所学专业为计算机和机电等工科专业,或有实验设备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保卫处干事岗位,要求:平均绩点不低于2.5;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奉献精神,熟悉校园安全保卫基本工作;有一定的文笔能力,熟悉使用奥笔厂、别虫肠别濒等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学习与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有应急处置能力,能够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国协学生干部及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五)总务处干事、学生处干事岗位,要求: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原则性强、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专业成绩平均在年级排名前1/2;具有一年及以上华立园内勤工俭学经历者优先考虑;有良好的学习及抗压能力,身心健康、工作踏实、责任心强。

(六)招生就业专员岗位,要求: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原则性强、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能承担对接和执行学院招生和就业的各项工作任务;平均绩点不低于2.5;具有一年及以上华立园内勤工俭学经历者优先考虑;有良好的学习及抗压能力,身心健康、工作踏实、责任心强。

(七)财务专员岗位,要求: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原则性强、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平均绩点不低于2.8;所学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熟悉常用办公软件,有相关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有良好的学习及抗压能力,身心健康、工作踏实、责任心强。

 

第四条遴选程序

申请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毕业生留校工作申请表》、个人简历、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学院章和教务处章)、技能证书、获奖材料复印件等作证材料。

各二级学院办公室主任对申请学生所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广州华立学院2024届毕业生留校推荐信息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确认无误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人事处。人事处收齐归整报名资料后,协调组织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一起对符合报名条件者进行材料复核和应该岗位资格核查。

(叁)经审核后确定面试名单,所属用人部门开展一轮面试,并签署面试意见上报人事处。

(叁)人事处进行二轮面试,并签署面试意见上报分管校领导。

(四)分管校领导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确定最终录用留校任职应届毕业生名单,人事处予以引进。

 

第五条指标分配:根据《广州华立学院行政教辅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一览表》缺编情况进行留校任职人员指标分配。


终审: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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