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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对于评选07-08学年度 “学风建设优秀学生党员”和“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学院党委 发布时间:2008-06-1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部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构建和谐校园和建设优良校风、学风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树立典型,影响和带动广大同学建设优良校风学风,全面加强学院的党建工作,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在全校学生党员中评选和表彰07-08学年度“学风建设优秀学生党员”和“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范围
 
1、“学风建设优秀学生党员”评选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自觉履行共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带头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性观念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坚持原则,遵纪守法,自觉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同学,乐于奉献,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积极投身于创建优良校风、学风的活动中。在专业学习、学生工作、学术科技、社会实践、社团文化建设和校园文明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具体表现为:①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进取;②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在班30%前;③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各项校规校纪,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零违纪;④积极参与校园社团活动和社会工作,成绩突出⑤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出色完成党组织布置的任务;⑥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与文明课堂、文明宿舍、文明考场和文明使用网络等校园文明建设活动。
 
&苍产蝉辫;2、“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和范围
 
 (1)中共正式党员,自觉履行共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带头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性观念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坚持原则,遵纪守法,自觉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同学,乐于奉献,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积极投身于创建优良校风、学风的活动中。在专业学习、学生工作、学术科技、社会实践、社团文化建设和校园文明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4)热爱党务工作,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和党建业务工作,出色完成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善于做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受党员和群众的好评,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取得较明显的成绩。
 
 (5)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的学生党支部委员、学生党务秘书。”
 
二、评选办法及要求
 
1、各支部按本学部学生正式党员和学生党务工作者人数的10%的比例评选,评选比例若不足1人,由支部推荐1名符合条件者。
 
2、各支部于6月20日前将评选登记表电子版和打印版报学院党委,学院党委经审核后公示评选结果。
 
附件:
                                               
&苍产蝉辫;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党委
                                                  200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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