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婷婷综合久久久久中文

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对于举办第十五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作者:校团委 发布时间:2017-03-3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对共青团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我院团委联同教务处、学生处、创业办及各学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十五届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科技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173-5月,其中主体赛事将在3-4月举行,第四届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决赛将于3月底举行。

二、  活动主题

青春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党走

叁、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会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协办单位: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大学生电视台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新大学生媒体中心

四、  活动内容

(一)   科技创新类

1、     第四届“挑战杯”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决赛

承办单位: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会

活动时间:322-323

活动地点:校图书馆一楼大厅、叁号报告厅、第二教学楼

活动内容:面向我院全体在校学生,为我校参赛大学生更全面、更清楚、更有目的性地去了解挑战杯,同时激发同学们的兴趣,提高大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提升科研竞赛的成果水平,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创新、创业等实践能力。为推荐和选拔一批优秀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参加2017年第十四届“挑战杯”广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我校举行本次赛事进行校内选拔,并由专业评审评选出优秀作品进入校终审决赛并予以展示,最终由校赛终审决赛评审出优秀作品参加第十四届“挑战杯”广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此来扩宽我校学生视野,不断提高我校师生科技创新能力。

2、     广东省第七届叁维创作大赛校内选拔赛

承办单位: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部学生会

活动时间:4月中下旬

活动地点:图书馆叁号报告厅

活动内容:面向我院全体在校学生,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动手实践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的培养,发现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并为他们提供一个创作创新的实践、竞技平台。

(二)实战竞赛类

1、     广东省公司经营模拟沙盘大赛华立分赛

承办单位:会计学部学生会

活动时间:4月中旬

协办单位:ERP协会学习部

活动地点:综合楼机房

活动内容:面向我院全体在校学生开展公司经营模拟沙盘大赛。参赛队伍需通过公司经营沙盘,模拟公司运行状况,开展分析市场、制定战略、组织生产、整体营销和财务结算等一系列活动,进行ERP沙盘对抗赛。通过大赛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大学生的商业实战思维及团队合作精神。

2、     广东省大学生金融建模大赛校内选拔赛

承办单位:经济学部学生会

活动时间:4月上旬

活动地点:图书馆叁号报告厅

活动内容:面向我院全体在校大学生,旨在以赛促学,夯实学生金融本科专业的基础知识,通过专业实践使知识应用得到提升和飞跃。比赛邀请公司高管、专家学者共同参与,直面金融研究领域热点问题、以金融行业现实问题命题,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竞赛方式,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激发学习兴趣和创造智慧,培养大学生的团体协作意识和创新精神。

3、     第一届广东大中专学生设计艺术手绘技能大赛华立分赛

承办单位: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部

活动时间:3月下旬至4月中旬

活动地点:四号报告厅

活动内容:面向我院全体在校学生,开展第一届设计艺术手绘技能大赛。参赛者依据室内、广告、服装、景观、会展、家具、动画等设计专业的《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命题要求完成手绘设计作品。通过大赛推广手绘在设计中的运用,提升手绘表现的艺术性,发掘手绘表现人才,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实践技能。

(叁)思想引领类

1、    “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活动

承办单位:各学部团支部

活动时间:3月下旬至4

活动内容:以团支部为单位并围绕一定的主题展开的集体活动,来扩大支部影响力,加强支部与社会的联系,提升成员的整体素质,促进支部组织的优化。

2、    第叁期青马工程—骨干培训班

承办单位:学院团委组织部

活动时间:3-5月中旬

活动地点:叁号报告厅、广东省团校

活动内容:

1)理论课

课程时间:第一讲-5月上旬

          第二讲-5月中旬

课程地点:叁号报告厅

课程内容:通过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提高大学生骨干、团干部、青年知识分子等青年群体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使他们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实践课

        1、实践课第一课-清明祭扫活动

承办单位:学院团委组织部

课程时间:325

课程地点:广州起义烈士陵园

课程内容:全院青马学子共赴广州起义烈士陵园,通过祭扫的形式缅怀革命先烈,继承先烈的遗志,牢记革命先烈的革命精神和优良传统,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2、实践课第二课-省团校学习

承办单位:学院团委组织部

课程时间:5月中旬

课程地点:广东省团校

课程内容:由我院团委组织部组织,全院青马学员共赴广东省团校系统的学习作为青年马克思主义骨干应有的素质及力,并通过此次课程帮助大学生骨干进行集中学习。邀请专家学者为学生讲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提高大学生骨干的理论素养和辨析能力。

4)社团文化节

承办单位:学生社团联合会

活动时间:4月至5月上旬

活动地点:各学生社团活动场地

活动内容:面向我院全体在校学生举办社团文化节活动,丰富广大青年学生校园生活,培养兴趣爱好,扩大求知领域,以及丰富他们的内心世界。以社团文化节的举办为契机,让更多大学生能够参与到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中来,拓展专业知识,砥砺思想情操,提高综合素养,在参与社团活动中播种激情和希望,收获成功和喜悦。

1)   华立杯羽毛球比赛

承办单位:羽毛球协会

活动时间:201745-7

活动地点:图书馆西侧羽毛球场345号场

2)   演讲比赛

承办单位:演讲与口才协会

活动时间:初赛2017322-23

复赛2017467

决赛2017413

活动地点:初赛-一号楼201.202.203

决赛-四号报告厅

3)   义务维修

承办单位:计算机协会

活动时间:2017330-31

活动地点:一饭水池旁

4)   力学架构大赛校内选拔赛

承办单位:土木建筑协会

活动时间:2017414

活动地点:综合楼广场

5)   2017音乐主题晚会

承办单位:音乐协会

活动时间:2017414

活动地点:专科图书馆八楼

6)   增城高校书画作品巡回展

        承办单位:书画协会

活动时间:开幕式-2017416

展览会-2017416

活动地点:开幕式-综合楼广场

          展览会-本科图书馆

7)   乒乓球院赛

承办单位:乒乓球协会

活动时间:2017314-16

活动地点:乒乓球球馆

五、推进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1.各承办单位制定各项竞赛实施方案、预算,提交院团委办公室审批。

2.各承办单位于3月底组织开展报名工作,并及时向院团委办公室上报工

作进展情况。

3. 宣传工作全面展开。

(二)集中实施阶段

主体比赛项目于3-4月期间全面开展;

第四届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决赛将于3月底举行。

(叁)总结表彰阶段

 将于5月中旬对科技文化艺术节的获奖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

六、 奖项设置

1. 面向积极参与活动的学部或组织设立优秀组织奖

2. 面向积极参与指导的教师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

3. 面向参与活动的学生,结合项目实际设立一、二、叁等奖等奖项,挑战杯——主体赛竞赛奖项单列。

七、  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学部要把科技文化艺术节作为我院科技及文化艺术阵地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丰富校园科技文化艺术生活,广泛动员我院学生与指导老师参与各项科技学术活动;各学生组织应主动联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组织并承办科技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

2. 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我院各组织需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覆盖面广、参与度高的校级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于2017330日前填写校级活动开展策划书电子版报送至院团委办公室;各项目承办组织要将科技文化艺术节作为本学年一项重点工作,认真组织,精心策划,按要求报送活动策划书、预算、方案、新闻、照片、总结、结算等材料;各组织要认真开展所承办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发动学生积极参与活动,学院团委将选拔优秀选手代表我院参加全省竞赛。

3. 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作用,合理分配宣传栏、公众号的宣传力度;整体上加强对我院委员会及各组织科技文化艺术活动的宣传报道,通过线上线下的互动,实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寻求创新宣传、高效宣传、以质量吸引更多学生参与,不断扩大科技文化艺术节的影响力。各单位在活动期间要及时向我院委员会上报活动情况,并保持信息沟通。

联系 人: 郑智坤、熊明阳

联系电话: 020-82906431

工作邮箱: gghlxytw@163.com  

 

                             共青团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叁月十五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