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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对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团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校团委 发布时间:2017-04-2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系团总支、学生会、各团学组织:
  一年来,我院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学干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创先争优,开拓进取,有力地推动了学院团学工作的科学发展,较好地发挥了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以及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的模范带头作用,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院团委决定开展评比表彰活动,以此推进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激发基层团组织的活力,调动团学干部的积极性,促进我院共青团的各项建设,更好地服务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体奖项的评选
  各学系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要认真总结、归纳一年来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要总结、归纳在开展各项建设中的特色做法、成效、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等,并分别填写《申报表》,撰写2000字左右的文字事迹材料。学院团委将评出“红旗团总支标兵”3个、“红旗团总支”4个、“红旗团支部”及“红旗团支部标兵”若干、 “红旗社团”9个、“校园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志愿服务先进集体”、“新媒体宣传先进集体”若干个。
 
(一)、“红旗团总支标兵”、“红旗团总支”、“红旗社团”的评选
各学系团总支、学生社团要认真总结、归纳一年来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要总结、归纳在开展各项建设中的特色做法、成效、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等,并分别填写《申报表》,撰写2000字左右的文字申报材料。
 
1.“红旗团总支标兵”的评选
评选条件:
(1)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按照学院团委的工作部署,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团员青年特点和需求,创造性地开展团总支的各项建设,在院风学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得到党政领导和团员青年的认可,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2)团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建设完善,重视团干部培训,团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高,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
(3)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和团费收缴等工作,团费的管理使用规范合理,团总支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开展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富有成效,组织主题团日活动措施得力;
(4)在开展团的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工作中,成绩突出,富有特色;
(5)认真做好团学干部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工作,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学干部队伍,基层团组织工作制度健全有效;
(6)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院风建设、学风建设、文化建设等活动,成绩突出,富有特色;
(7)积极参与和配合“叁会两制一课”的工作开展,主动参与学院团委的民主管理,完善基层民主体制,切实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8)团总支团结、和谐、凝聚力强,开展团总支活动吸引力强,团员参加率高;&苍产蝉辫;
(9)一年来,团总支全体团员自觉遵守学院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院风学风建设活动,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苍产蝉辫;
(10)团总支全体团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风气优良,挂科重修率低、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率较高;&苍产蝉辫;
(11)团总支开展群众性学术科技、文娱、体育及社会实践活动生动活泼,成绩突出,为推动本学院及学院的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2.“红旗团总支”的评选
评选条件:
(1)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按照学院团委的工作部署,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集体成员特点和需求,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先进建设,在院风学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得到党政领导和集体成员的认可,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2)在开展团的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工作中,成绩突出,富有特色;
(3)集体团结、和谐、凝聚力强,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并成绩突出,为推动学院及本学部的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4)一年来,集体内全体成员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院风学风建设活动,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5)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建设完善,学生干部整体素质高,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
(6)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
 
3.“红旗社团”的评选
评选条件:
(1)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按照社团联合会工作部署,根据社团宗旨,结合社团成员特点和需求,创造性地开展各类富有特色的活动,得到社团成员、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老师的认可,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2)社团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建设完善,社团干部整体素质高,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受到社团成员的拥护;
(3)一年来,开展活动过程中没有违反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红旗社团”的评选程序
(1)初评:由社联主席团根据社团工作考核办法,结合各单位的申报材料和平时工作表现进行评分;
(2)终评:各申报单位在学院“红旗社团”年度评选会上展示工作情况,由各相关部门领导、院团委指导老师、社联各院区负责人组成评审团进行评分。
初评、终评的成绩各占最终成绩的。
 
 
(二)红旗团支部评选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在加强团的基层建设中,团支部是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少支部在落实工作中树立了很好的榜样。申报的团支部要认真总结一年来工作,并填写《申报表》。学院团委将评出“红旗团支部” ,并从“红旗团支部”中评出“红旗团支部标兵”若干个。
评选条件:
1. 按照《共青团组织工作实施办法》开展团支部工作,认真填写《共青团支部工作手册》
2. 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团干部整体素质高,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受到支部团员的拥护;
3. 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和团费收缴等工作,团支部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特色团支部活动富有成效;
4. 支部团结、和谐、凝聚力强,开展支部活动吸引力强,团员参加率高;
5. 一年来,支部全体团员自觉遵守学院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院风学风建设活动,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6. 支部全体团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风气优良,挂科重修率低、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率较高;
7. 支部开展群众性学术科技、文娱、体育及社会实践活动生动活泼,成绩突出,为推动本学院及学院的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叁)“校园文化建设先进集体”评选
评选条件:
1. 评选对象为各学部及各院级组织。
2. 自觉接受学院的领导,积极配合学院开展文化建设工作;
3. 定期开展校园文体活动,创新活动形式以促进校园文化的创新发展,在学院具有一定影响力,形成校园文化品牌,能够调动学生积极性参与到校园文化建设工作中;
4. 积极推动校园文化创作,宣传与弘扬青年精神,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扩大校园文化影响力;
5. 能够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教育,激励学生传承中国传统文化。
 
(四)“新媒体宣传先进集体”评选
 评选条件:
1. 评选对象为各学部及各院级组织。
2. 有完整的组织机构、明确的工作分工,新媒体宣传工作设定专门部门,有专人负责;
3. 新媒体宣传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有稳定的信息推送,有一定的关注量和点赞量,所发布的稿件符合主流文化,贴近学生校园生活,注重传播社会主义新风尚;
4. 在新媒体宣传工作中,积极履行学院下达的工作指示并配合学院开展活动;
5. 不断挖掘、培养新媒体宣传工作人才,定期对新媒体工作人员开展理论与实操的培训。
 
 
(五)“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评选
评选条件:
1. 评选对象为各学部、各组织的志愿服务团体。
2. 组织健全、机制完善、管理规范,一学年内开展不少于3次的大型志愿服务活动;
3. 有严肃的组织纪律观念,能主动完成学院安排的各项工作,并开展形式多样,与组织特色相结合的品牌志愿服务活动;
4. 在美化校园、无偿献血等常规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积极,为我院志愿服务活动作出贡献;
5. 定期组织人员参加校内外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师生中有一定影响力。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
  本学年广大团学干部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成绩显着,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申报先进个人的团学干部必须认真总结一年来工作,并填写《申报表》。预计评选“优秀团员”若干名,“优秀团务工作者”若干名(只限院团委和学系团总支成员申报),“优秀团干”若干名(含院级组织申报名额),“优秀团干标兵”若干名(含院级组织申报名额);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若干名,“学生会工作先进个人”若干名(含院学生会申报名额);评选“优秀校园新闻工作者”若干名,“优秀社团干部”若干名(含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申报名额),“优秀文艺工作者”若干名,“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若干名。
(一)校园科技文化工作优秀指导老师的评选
评选条件
1.  评选对象为学院全体教师.
2.  热爱集体,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
思想,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重视德育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人才培养方面成绩显着
3.  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民主,
为人正派,在教育管理和学校建设、服务等方面成绩显着;
    4.组织策划过获校级以上的文体、科技类活动或指导的学生本学期获过校级以上的奖项,或有突出贡献者。
 
(二)优秀团员的评选
评选条件
1. 年龄28周岁以上的共青团员、中共党员和预备党员不可以评选;
2.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思想进步,追求上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在团员中起表率作用;
3. 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
4. 一年来,学习成绩优秀,获学院或学院以上奖学金,没有重修科目,带头遵守学院和学系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 各方面表现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在团员中有较高的威信,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 热爱班集体,积极参加学院和团支部举办的各项活动;
7. 原则上参加过学院“青马班”培训;
8. 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叁)优秀团务工作者的评选
评选条件
1. 在学院团委或在学系团总支工作半年以上;
2. 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 热爱团的事业,积极参与学院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恪尽职守,积极上进; 
4. 一年来,学习成绩良好,带头遵守学院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 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优秀团干的评选
评选条件
1. 在各级团组织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
2. 原则上参加过学院“青马班”培训;
3. 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4.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政治坚定,思想进步,追求上进,道德品质好,在团员中起表率作用; 
5. 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和开展活动,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开拓进取,成绩突出; 
6. 积极参加学院和学院团的培训活动,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各方面表现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在团员中有较高的威信; 
7. 一年来,学习成绩良好,没有重修科目,积极认真填写干部档案表,带头遵守学院和学系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五)优秀团干标兵的评选
评选条件
1. 在各级团组织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大一不予参选
2.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政治坚定,思想进步,追求上进,道德品质好,在团员中起表率作用;
3. 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和开展活动,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开拓进取,成绩突出;
4. 积极参加学院青马工程培训,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各方面表现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在团员中有较高的威信,才能成为优秀团干标兵; 
5. 一年来,学习成绩较良好,没有挂科重修科目,于2015-2016学年度荣获学院 “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以上;积极认真填写干部档案表,带头遵守学院和学系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6. 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六)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
评选条件
1. 在院学生会或学系学生会工作1年以上;
2.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思想进步,追求上进,道德品质好,在学生中起表率作用;
3. 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根据上级团学组织的工作要求,积极参与院风学风建设,团结带领同学开拓进取,成绩突出;
4. 各方面表现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5. 一年来,学习成绩良好,没有重修科目,积极认真填写干部档案表,带头遵守学院和学系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6. 原则上参加过学院“青马班”培训;
7. 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七)学生会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
评选条件
1. 在各级团组织的工作岗位上工作半年以上;
2. 在各级学生会岗位工作积极、态度良好,积极配合学院团委及学院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3.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思想进步,追求上进,道德品质好,在学生中起表率作用; 
4. 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根据上级团学组织的工作要求,积极参与院风学风建设,恪尽职守,积极上进; 
5. 一年来,学习成绩良好,没有重修科目,遵守学院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6. 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八)优秀社团干部的评选
评选条件
1. 担任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或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副会长、副主席、副社长以上职务)一年以上;
2. 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按照学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工作部署,创造性地开展社团的各项工作,得到学院团委、社团指导单位和社团成员的好评,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 一年来,学习成绩良好,没有重修科目,积极认真填写干部档案表,带头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4. 原则上参加过学院“青马班”培训;
5. 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九)优秀文艺工作者的评选
评选条件
1. 在各学生会艺术团的工作岗位上工作半年以上;
2. 加入学院、系学生艺术团,积极工作,奋发向上;
3. 服从指导老师的安排,积极参加学院团委安排的训练、表演和比赛,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院园文艺活动,工作认真,成绩突出;
4. 一年来,学习成绩良好,没有重修科目,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 原则上参加过学院“青马班”培训;
6. 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十) “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的评选
评选条件
1. 评选对象为全院学生;
2. 组织或参加志愿服务一年以上,工作积极肯干,业务水平较高,学习成绩良好,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 积极参加校外各项志愿服务以及校内志愿服务;
4. 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叁、文件上交要求
  (一)书面申报材料。“红旗团总支标兵”、“红旗团总支”、“红旗社团”、“红旗团支部(标兵)”、“校园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志愿服务先进集体”、“新媒体宣传先进集体”、“优秀团干标兵”须提交《申报表》和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各一份;其它个人奖项仅须提交《申报表》一份,各组织还须提交申报名单汇总表一份,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以组织为单位送到学院团委组织部。
  (二)电子文档。上述须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以组织为单位统一打包,通过电子邮件或光盘的形式报给学院团委组织部。电子邮件的主题格式:“某某单位2016-2017学年度五四表彰申报材料”
  学生社团、院级学生组织申报者直接向院团委组织部提交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将全部申报材料于2017年5月5日22:30前报送学院团委组织部,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陈卓诗
电话:020-82906431
邮箱:驳驳丑濒虫测迟飞蔼163.肠辞尘
 
附件:
 1. 2016-2017学年度五四评比表彰申报名额分配表
 2. 2016-2017学年度 “红旗团总支标兵”申报表
 3. 2016-2017学年度 “红旗团总支”申报表
 4. 2016-2017 学年度 “红旗社团”申报表
 5. 2016-2017学年度 “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6. 2016-2017学年度 “校园文化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7. 2016-2017学年度 “新媒体宣传先进集体”申报表
 8. 2016-2017学年度 “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申报
 9. 2016-2017学年度 “校园科技文化工作优秀指导老师”申报表
10.2016-2017学年度 “优秀团员”申报表
11.2016-2017学年度 “优秀团干”申报表
12.2016-2017学年度 “优秀团务工作者”申报表
13.2016-2017学年度 “优秀学生会干部”申报表
14.2016-2017学年度 “学生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15.2016-2017学年度 “优秀社团干部”申报表
16.2016-2017 学年度“优秀文艺工作者”申报表
17.2016-2017学年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
18.2016-2017 学年度“优秀校园新闻工作者”申报表
19.2016-2017学年度五四评比表彰申报名单汇总表
 
 
 


 
附件:2017年华立学院团学工作表彰附件 .zip
  
                                                                                                                                                                                                                                                                                                  
共青团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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