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评选2011年军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部:
为切实保障我院2011级学生军训工作的顺利进行,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军事训练,更好地完成军训任务,学院决定开展评选2011学生军训先进集体、军训积极分子的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
1.评选比例:
军训先进连4个;
军训队列训练先进连1个;
军训作风纪律先进连1个;
军训精神文明先进连1个。
2.军训先进连评选条件
(1)有良好的作风纪律和军容纪律,团结一致,有较强的集体观念;
(2)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无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现象及其他违纪行为;
(3)军训中不怕苦,不怕累,刻苦训练,严格要求,军训成绩突出;
(4)文明礼貌,尊重各级首长、领导、教官和辅导员;
(5)积极开展宣传和文体活动;
(6)无安全事故。
二、军训先进个人
1.评选比例
参加军训人数的10%。
2.军训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命令,令行禁止,听从上级的指挥;
(2)军训目的明确,军训热情高,思想作风端正,训练中能够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能够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3)尊重师长,讲文明,懂礼貌;
(4)认真参加各项军训活动,表现突出,圆满完成军训各项任务;
(5)着装整齐,讲究军容风纪,内务,卫生保持清洁整齐
三、程序及要求
先进连队主要根据学生出勤情况、平时训练纪律、队列会操等综合情况由学校军训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定。
军训先进个人由各连队教官与辅导员根据评选比例和条件进行推荐。评选工作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名单必须在9月19日上午11:30前报学生处办公室。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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