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2011-2012学年度辅导员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总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经验,提高辅导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水平,优化学生工作队伍,更好的发挥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主力军作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粤发[2005]12号)精神,根据学院实际,经研究计划进行全院辅导员培训、研讨和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加强我院辅导员自我学习、自我认识的能力,根据当前要求,进一步提高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强化学生工作队伍的育人意识和管理能力,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专业化辅导员队伍。
二、培训对象
学院全体辅导员。
叁、培训时间
2012年3月15日至5月18日
四、培训方式
培训采用校内培训、专题讲座、参观学习、经验交流和理论研讨相结合。
五、培训内容
1、学习国家教育部《对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手册》等有关文件,进一步掌握辅导员岗位职责和基本要求,掌握大学生教育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有关规章制度。
2、高校安全稳定工作要求及校园危机干预与处理,提高辅导员解决学生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应对与处理学生中突发性事件的能力。掌握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妥善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问题的方法。
3、党建、团学工作以及校园文化建设。
4、学生综合测评、奖助贷、档案、医保、勤工助学等学生日常管理和学生宿舍管理。
5、学部学生管理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学生年级特点及班级学生活动组织建设。
6、探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进辅导员的工作方法,交流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工作经验。
六、培训要求
1、各学部要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认真抓好辅导员培训工作,积极为每位辅导员参加培训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进一步提高辅导员工作质量和水平。
2、认真做好考勤工作,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者,需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各学部书记批准,提交学生处处长审批批准。无故不参加培训的辅导员,不能参加本年评优评先,纳入绩效考核。
3、参加培训的授课人员要认真准备材料,熟悉掌握培训内容,准时参加培训。授课人员要紧密结合我院辅导员工作实际,通过理论学习、案例论证和讨论交流等形式增强辅导员的理论理解与思想认识,提高辅导员自身素质,并能够把掌握的理论知识和管理经验创新地运用到日常工作中。
4、各学部于5月8日推荐一名辅导员代表,以感悟岗位、感悟学生为主题内容准备汇报材料,上报学生处,优秀者作为辅导员代表进行大会交流。
七、培训结束后跟进活动
培训结束后,每位辅导员结合工作实际向学生处至少提交1-2个对于学生教育、管理的典型案例及案例分析,一份学习心得,自拟题目,于5月25日前提交电子版发送到155185817@。由学生处进行筛选,将其中的经典案例汇编成册,作为辅导员工作研究成果和学习交流材料。
八、培训安排(见附件)
附件: 《2011-2012学年辅导员学习培训安排表》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二年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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