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第七届全国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推荐人员名单公示
各学院:
根据第七届全国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评议组按照有关评选条件和程序对候选人进行认真评议,决定推荐方惠英老师参与评选,现将此决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共3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学生处(综合楼106)
联系人:罗老师 欧老师
联系电话:020-82901320
邮 箱:gghlxsc@163.com
终审: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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