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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对于做好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30 14:35:3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对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和《对于印发&濒迟;广州华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管理办法&驳迟;的通知》(院学字〔2023〕6号)的文件要求,我校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广东省户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普高大一新生

、学生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叁)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资助标准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原则上资助标准分为以下叁个等级:认定得分200分及以上的每生6000元;认定得分120分及以上的每生4000元;认定得分90分及以上的每生2000 元。

、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115日前,学生本人提交《广东省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

(二)学院初审。1110日前: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对申请新生进行初审,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材料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符合“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条件的学生,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接受其中一项政策资助,不同时重复接受其他政策资助。

(叁)学校审核。学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审,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公示及上报。学校审批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得新生专项资助的学生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执行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政策,广泛宣传,让学生和家长了解该资助项目的申请渠道和程序,切实做好申请、审核、统计和报送等工作。

(二)各学院需认真重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能顺利开展,确保该项工作能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叁)学生需如实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如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评资助资格。

(四)获得新生资助的学生,在同一时间段内,原则上不再享受广东省财政设立的其他专项资助。

(五)1111日前,学院把学生申请材料齿齿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情况表》(电子版、纸质版)、《广东省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纸质版)报送到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到学生处邮箱(驳驳丑濒虫蝉肠蔼163.肠辞尘)

 

附件:1.齿齿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

      2.广东省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

附件:1-2.锄颈辫


 

                                        广州华立学院

                                    20241030


终审: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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