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立学院2023年度检查工作自查自评材料公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对于开展民办高校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各部门对照年检指标体系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工作,填写《广东省民办高校年度检查评价表》和《广东省民办高校信息表》,拟定学校年检自查报告,并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学校2023年度检查工作自查自评材料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具体事实或依据,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苍产蝉辫;示&苍产蝉辫;期:2024年3月20-2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广州华立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苍产蝉辫;
联系地址:广州华立学院综合楼202室
联系电话:020-31362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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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材料:
终审:网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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