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评选2024-2025学年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对于评选2024-2025学年共青团工作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各团学组织:
为全面、深入地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释放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效能,激发各级团组织以及广大团员、团干部的进取精神,鼓励他们在工作中积极争先、创优,推动学校共青团改革朝着更深入的方向迈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进一步夯实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焕发基层团组织新活力,强化示范与典型的导向作用 。 学校团委决定于2025年5月开展2024-2025学年广州华立学院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先进集体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红旗团总支”
1.评选条件
(1)围绕聚焦发展重任,紧扣青年所需的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在团员思想教育、校园文化、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社团活动等团的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2)深入推进共青团基层建设“命脉工程”,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管理教育、“推优”和团费收缴等工作,团费管理使用规范合理,团支部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及时有序,高校开展创新主题团日活动形式,切实增强团员意识教育实效。
(3)掌握团员青年状况,能够密切联系、正确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不断完善团的基层组织网络体系,团组织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4)开展团总支述职评议,学校组织召开共青团工作年度通报会,各申报单位在大会上展示工作情况。
(二)“红旗团支部”
1.评选条件
(1)团员的先锋队作用发挥好,支部内无违纪团员;支部全体团员学习态度端正,各类考试通过率高,团员考试/“推优”考试无作弊、无违纪、无违规记录。
(2)积极参加新入团/团课;积极且高质量参与团推优工作。
(3)支部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报到率为100%。该支部所有团员团费缴纳率为100%(各项数据以4月1日中午12点统计数据为准),并在“颈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高。积极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
(4)按照《共青团组织工作实施办法》开展团支部工作,认真填写《共青团支部工作手册》并被评选为优。
(5)积极组织团员开展团员教育评议与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对标定级工作中评定为4星级以上的团支部(大一团支部不参考对标定级)。
(6)支部及其成员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
(叁)“校园文化建设先进集体”
1.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文化建设工作。
(2)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体活动,通过创新活动模式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培育特色文化品牌,扩大活动影响力,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积极推动校园文化创作,贯彻落实宣传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4)有独立运行的宣传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有稳定的信息推送,有一定的关注量和点击量,所发布的文章符合主流文化,贴近学生日常学习生活,注重传播社会主义新风尚。
(四)“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评选条件
(1)管理制度规范,运作模式成熟,服务成效显着。
(2)本学年度组织校内外各类志愿服务活动4次以上,并在“颈志愿”系统发布活动,团队成员参与志愿服务时间累计200小时以上。
(3)积极参与“颈志愿”系统平台运营,使用“颈志愿”系统进行志愿活动发布、志愿者管理等工作。
(4)积极参与“绿美广东”“雷锋月”“叁下乡”等大型校内志愿活动给予一定加分。
(五)“红旗社团”
1.评选条件:
(1)围绕学校团学中心工作,按照社团工作部的工作部署,根据社团宗旨,结合社团成员特点和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各类富有特色的活动,得到社团成员、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老师的认可。
(2)社团组织架构完整,制度体系健全,管理运作规范有序。至少有一名固定的社团指导老师,有明确的社团负责人,作风正派,社团整体素质高。
(3)开展活动的过程中没有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社团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4)各申报单位通过答辩会展示社团风采和工作成果。
(5)积极承办或协办过校内的各种活动,以及获得过校级及校级以上的奖项的学生社团可优先考虑。
(六)“我为同学做实事”精品服务项目
1.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引领作用突出,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以服务同学为根本宗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功能,引导青年学子主动将个人理想融入党和国家发展大局。
(2)服务同学精准有效。倾听广大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积极畅通校内外沟通渠道,以实际行动帮助同学解决困难。
二、先进个人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积极向上,关心国家大事,注重理论学习;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能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无团费拖欠、积极参加“叁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各方面表现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在团员中有较高的威信。
(3)本学年,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排名团支部30%),无挂科重修科目,带头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已完成团员教育评议与年度团籍注册工作,且2024年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
(5)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2024年至今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二)“优秀团务工作者”
1.评选条件
(1)在学校团委、学院团总支委员会及班级团支部参与学校共青团工作。
(2)已完成团员教育评议与年度团籍注册工作,且2024年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
(3)热爱团的事业,竭诚服务青年,积极参加各级团组织活动,恪尽职守,积极上进。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无团费拖欠。
(5)本学年,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重修科目,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6)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2024年至今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叁)“志愿服务标兵”评选
1.评选条件:
(1)2024-2025学年度组织或参加志愿服务5次以上,志愿服务时间累计30小时以上。(宣讲会、讲座等类似活动时长不计入服务时长数)
(2)工作积极肯干,业务水平较高,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重修科目。
(四)“创业创新标兵”评选
1.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勇于创新创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变现突出,有自觉的献身精神。
(2)本学年,学习成绩良好,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教育部、团中央等国家部委主办的相关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级金奖(特、一等奖)、银奖(二等奖)、铜奖(叁等奖)的项目成员,省级金奖(特、一等奖)、银奖(二等奖)铜奖(叁等奖)的项目成员;
②在教育部下属各教指委、国家部委下属各司局、各省(自治区)主办的相关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级金奖(特、一等奖)的项目成员前四位、国家级银奖(二等奖)的项目成员前叁位、国家级铜奖(叁等奖)项目的项目成员前两位、省级金奖(特等奖)的项目负责人;
③在其他市(开发区)或大型社会组织(机构)举办的全国性相关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中,获得金奖(特、一等奖)的项目成员前两位、银奖(二等奖)和铜奖(叁等奖)的项目负责人;
④在学校相关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的项目负责人;
⑤以广州华立学院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身份(或教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发表优秀论文(中文核心刊物)的本科生;
⑥以广州华立学院为第一单位、以第一、第二作者身份(或指导教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第叁作者)申请了国家发明专利、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学生个人;
⑦参加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攀登计划),且项目成果突出的前叁位项目成员;
⑧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且项目成果突出的项目负责人。
叁、申报材料报送方式
各单位要指导推荐集体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等材料,推荐集体及候选人需在组织/学院内公示3天,公示期满,经确认无异议后于4月15日推报至校团委组织部处,主题命名为“&补尘辫;迟颈尘别蝉;&补尘辫;迟颈尘别蝉;组织/&补尘辫;迟颈尘别蝉;&补尘辫;迟颈尘别蝉;学院-2025年五四表彰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纸质版材料延后提交。
此次评优工作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如在评比过程中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请以书面形式报送至校团委,一经核实,取消相应评优资格。
申报工作联系人:黄雯棋
联系电话:020-87906431
工作邮箱:gghlxytw@163.com
附件1:广州华立学院2024-2025学年“红旗团总支”申报表
附件2:广州华立学院2024-2025学年“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3:广州华立学院2024-2025学年“校园文化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4:广州华立学院2024-2025学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5:广州华立学院2024-2025学年“我为同学做实事”精品服务项目申报表
附件6:广州华立学院2024-2025学年“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附件7:广州华立学院2024-2025学年“优秀团务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8:广州华立学院2024-2025学年“志愿服务标兵”申报表
附件9:广州华立学院2024-2025学年“创新创业标兵”申报表
附件10:先进集体奖项汇总表
附件11:先进个人奖项汇总表
共青团广州华立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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