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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对于开展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作者:质评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10 16:14:0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各部门: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本科基本状态数据是教育部评估中心对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手段,也是我校于2026年接受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的重要数据来源。为切实做好2024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分析和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填报平台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网址:)。各部门填报、审核的账号和密码由质评中心另行通知。

二、       填报依据

2024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上报,依照教育部评估中心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24版》-通用篇、特色篇(附件2、3)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叁、       数据采集、上报进度安排

(一)       数据采集阶段(预填报):10月8日-10月28日

1.10月8日-10月18日:相关责任部门按数据填报表单(附件4)准备数据材料,进入预填报平台录入并审核完成“关键数据”的表单,具体见任务分解表(附件1)。其中“关键数据1”于11月14日完成,“关键数据2”于11月16日完成,“关键数据3”于11月18日完成。

2.10月19日-10月28日:相关责任部门录入并审核完成除“关键数据”以外的其它表单,具体见任务分解表(附件1)。

(二)数据分析阶段:10月29日-11月5日

质评中心召开预填报数据研讨会,组织各职能部门和数据专家组,作出优化数据填报分析报告。

(叁)数据采集阶段(正式填报):11月6日-11月15日

1.11月6日-11月11日:相关责任部门根据优化数据填报分析报告,调整更新填报数据并完成数据的正式填报。其中,“关键数据1”表单11月7日完成,“关键数据2”表单11月9日完成,“关键数据3”表单11月11日完成。具体见任务分解表(附件1)。

2.11月12日-11月15日:相关责任部门录入并审核完成除“关键数据”以外的其它表单,具体见任务分解表(附件1)。

(四)数据上报阶段:11月18日-11月25日

1.将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中的核心数据以及其它重要分析数据提交至校长办公会审议。

2.将2024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上报至国家数据平台。

四、       工作要求

(一)       数据采集要客观真实、准确无误,按时按要求上报。严禁数据填报中的作假行为。

(二)       “关键数据”需对标合格评估指标要求,找差距并合理缩小差距。同时和“高基报表”数据保持一致性。

(叁)       数据采集采取职能部门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是数据采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各部门在完成正式填报后,请填写《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件7),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与数据纸质文档一并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质评中心。

五、       联系方式

&苍产蝉辫;联系人:林湘毅、周青

&苍产蝉辫;联系电话:020-31362364

&苍产蝉辫;办公地址:综合楼202质评中心办公室


附件:详见学校公文平台通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10月10日


终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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