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介绍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全校实验室建设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统筹全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室安全运行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实验队伍建设管理和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下设实验室管理科、设备与资产管理科两个科室。各科室工作职责如下:
实验室管理科: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对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实验室管理。
2.负责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论证、与验收。
4.负责规范各类实验室的日常运行管理及设备维修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或协助完成各类实验室检查和评价,负责多媒体设备日常维护维修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及准入考试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申报工作。
7.技能鉴定工作。
设备与资产管理科:
1.组织贯彻教育部、教育厅和学校制定的仪器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制订并完善学校设备仪器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2.对全校仪器设备进行登记及清查工作,促使新设备尽快正常运转,负责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质保期外的维修申请、跟踪与验收。
3.组织学校日常资产的购置、调配、报废及其相关事项的审核工作,做好仪器设备的调剂、报失、报损、报废以及报废仪器设备的回收、处理工作。
4.配合各使用单位做好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申购(或自制)的论证、验收及使用效益的考核、评估。
5.负责收集、编录全校设备管理的各种信息和数据,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向全校提供所需的仪器设备的有关统计数据。
6.组织拟定、宣传和落实物资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7.部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学校办公室地点:综合楼309
联系电话:020-8290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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